阅读口径
本文是检索与阅读方法说明;涉及的候选不等于已经核实的真人身份。
了解规则的适用范围
中国民法典第1019条规定肖像制作、使用、公开的一般同意规则;第1020条列出特定合理使用情形。例外有条件,不能把“科普配图”自动视为取得许可。
把核对拆成三个问题
先问来源是否明确,再问权利依据是否覆盖预定用途,最后问标题和图注是否制造误解。这是本站编辑检查方法,不是对某张图片的司法结论。
优先用不涉及真人的图解
姓名检索的流程可以用字段卡、箭头和状态标记讲清。这样不必把未知人物照片放到敏感检索词旁,也避免让视觉联想超出正文已经证明的内容。
可执行检查单
- 01记下图片来源与许可说明。
- 02核对用途、范围与期限。
- 03没有依据时改用原创抽象图。
一个常见问题
公开网页上的照片可以直接搬用吗?
“能看到”不能代替使用依据。应查看相应许可和具体用途,若仍不明确,可不使用该照片。
本页结论
此处只说明中国法的一般条文位置;跨境发布或具体争议应结合适用法律和事实另行咨询。
来源与延伸阅读
条文来源:中国民法典第四编·人格权(国家网信办刊载)。核阅于2026-09-19;本文仅作一般资料导读。